关于公布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27 01:36:0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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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文局发〔2014〕300号
各市、州文物(文化)局:
经报请省政府同意,现将我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共470处)保护范围予以公布。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甘肃省文物保护条例》有关规定,落实保护管理措施,做好保护管理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甘肃省文物局
2014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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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的通知
2014/12/29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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