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麦积山石窟和北石窟寺保护规划修编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2021-03-15 16: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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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研究院:
你院《关于上报麦积山石窟考古报告第一卷、第二卷等项目计划书的报告》(敦研院发〔2021〕12号)和《关于上报北石窟寺保护规划修编项目计划书的报告》(敦研院发〔2021〕16号)收悉,经研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同意你院组织开展麦积山石窟和北石窟寺保护规划修编,请尽快启动修编工作。
二、在规划修编过程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全国石窟寺保护与考古工作座谈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1号)相关要求,开展麦积山石窟和北石窟寺保护规划修编工作。
(二)根据文献梳理,通过走访和实地调查,厘清石窟寺文物的范围、分布、历史价值和文化内涵,加强基础资料的整理和研究,为规划编制提供科学依据。
(三)立足石窟寺文物资源及保护利用现状,着眼解决问题、引领发展,按照相关标准规范,科学、合理确定保护区划及管控要求;丰富和创新展示利用形式。
(四)根据规划修编工作实际进一步核准预算。
三、请你院参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的要求,做好麦积山石窟和北石窟寺保护规划修编工作。规划编制完成后报我局审核。
甘肃省文物局
2021年2月26日